广州市客轮公司现对水巴20船身广告业务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应租。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商标的基本情况
(一)招商标的和广告价格(以第二年5%的方式递增):
序号 | 船舶编号 | 航线航区 | 船舶数量 |
1 | 水巴20 |
白天作水巴用途:芳村—广州塔。 晚上做夜游用途:白鹅潭水域—海心沙水域。 | 1 |
| 合计: | 1 |
说明:以上为整船资源打包价格,不包含广告制作费。
(二)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帐(转账银行开户人名称:广州市客轮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路支行;开户账户:7443 4001 8260 0039 871)。
(三)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在提交资料报名并经确认资格合格后的同时,缴纳人民币200,000元招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转账资料同上)。
(四)履约保证金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签署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共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元正)。如承租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违约行为时,出租方有权将此保证金作违约金没收;如承租方在本合同期内无出现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并处理好双方的债权、债务后,出租方向承租方全额(不计息)退回该保证金。
二、招租公告起止时间
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20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三、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一次性报价计算出的总金额孰高者报经审批后确定承租方。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报经审批后确定为承租方。
四、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业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承租文件必须对承租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
4.授权委托人领取承租文件前必须提供承租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领取标招商文件授权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无不良信誉记录;
6.在2012年至2015年8月之间承租人与招商人没有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的。
五、招租相关要求及承租规定详见招租说明
六、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意向承租方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达账为准。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承租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不计息退还。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凭收据不计息退还。
七、业务咨询时间
逢周一至周五(周六、日,国家规定节假日不办公):
上午:8:30~12:30时;下午:14:00~17:00时
项目业务联系人:陈远斌、李碧涟,李桂成
电话:(020)34376527,13711288933 传真:(020)34377433
办公地址:广州海珠区滨江西路144号对面海幢码头内
八、监督、投诉电话
广州市客轮公司,监察人员: 黎晔
电话:(020)34376545。
(详情可下载链接文件查看)
广州市客轮公司水巴20船身广告招商文件.docx
广州市客轮公司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