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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巴61船身广告招商公告
时间:2016-01-04

广州市客轮公司现就辖下水巴61船广告业务进行公开招商,诚邀合格的承租人积极参与报价。请各承租人认真阅读本招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格式、规范,并按招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寄送承租文件。

1 业务简介

1.1业务名称:水巴61船身广告发布;

1.1.2 航线航区:珠江广州内港水域(轮渡)

1.1.3 船舶编号:穗水巴61船(1艘)

1.2 合同期限:冠名合同最长不超五年。本业务合同到期后,如在刊广告未到期,经双方协商,承租人可同意该船舶发布广告期顺延至该广告到期日结束(顺延时间最长为三个月);由此产生的顺延天数广告发布费用,以本次招商的中标价格计算。

1.3 承租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 2015年12 月 31 日起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至2016年 12 月 31 日结束;

获取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144号海幢码头内;

招商资料价格:免费获取;

1.4 承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2 月 31 日下午15:00前;

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144号海幢码头内;

邮政编码:510000

1.5意向承租方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共叁万元整(小写:¥30,000元正),如确定承租意向30天内出现两家或以上承租单位的,采取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承租单位。双方签定相关合同后,本次招商公示活动即中止。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承租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不计息退还。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不计息退还。

1.6招租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承租文件和递交承租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7招商人联系方式:陈远斌、李桂成

电话:(020)34376527   13711288933

 传真:(020)34377433

纪检监察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20)34376545

1.8承租人资格

1.8.1意向承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8.2本业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8.3承租文件必须对承租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

1.8.4授权委托人领取承租文件前必须提供承租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领取标招商文件授权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8.5无不良信誉记录;

1.8.6在2012年至2015年11月之间承租人与招商人没有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的;

1.8.7 承租人对承租文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 招租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此次招租信息及结果均在www.gzjt.gov.cn(市交委网站)、(客轮公司官网)及www.prolad.com.cn(客轮广告网站)予以公告。


广州市客轮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电话:020-34378039 传真:020-34377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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